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夏尚 凌生祝)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,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,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近年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“三高四新·法治护航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,严格落实县委《优化营商环境“三十条”》相关规定,进一步彰显衡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超强力度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,积极强化惠企举措,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。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,坚持从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入手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践行能动司法,依法护企、暖心安商,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在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中,县法院连续两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,被衡阳市委授予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,县法院民二庭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。
拧紧“责任链条”,提高政治站位
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中心大局的重点工程、长期任务,先后制定三个配套文件,打造“蒸法护企”工作品牌,推出34条具体举措,突出调立审执全方位保障,护航企业健康发展。将日常审执工作与营商环境考核熔于一炉,科学划定本院区间目标值,以“周通报、月调度、季讲评”及“约谈提醒”加压,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。2023年,县人民法院牵头的“执行合同”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全省第四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,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内容,搭建“减负、加压、增效”多管齐下的争先创优平台,形成推动营商环境工作最大合力。
扭住“关键环节”,优化办案质效
设立涉企服务绿色窗口,启用涉企案件“绿通标识”,减少程序梗阻,为涉诉企业提供“一站式”快立、快审、快执服务。明确涉企纠纷“内外双向发力”工作思路,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。在内部,深化案件繁简分流,成立速裁中心,推动简案提效,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合同、房建、金融等案件,推动类案增质。在外部,政法委牵头法院与园区联合成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,选任8名特邀调解员,开展涉企纠纷诉前调解,形成“院-园联动”机制,让企业“不出园区”,即可高效解纷。自中心成立以来,共调解案件1127件,成功率达71%。积极开展涉企专项执行行动,在县委政法委的精心协调下,县法院组织干警赴新疆开展工程机械专项执行,控制财产总价值近2000万元,有效地维护了胜诉企业合法权益。坚持“刚柔并济”,综合运用活封活扣、信用修复等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;同时,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,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9件,其中已判决3件,助推诚信社会建设。
坚持“改革赋能”,培育创新典型
积极探索执破融合工作机制,衡阳县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执破融合团队,专门办理“执转破”案件,明确信息融合、程序衔接等事项,实现“以破促执”“以执助破”。自机制运行以来,共移送“执转破”案件30件,审核、结案20件,累计消化执行积案、难案217件,该工作经验入选《湖南省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专报》。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挽救功能,积极引导困难企业通过预重整、破产重整等方式化解危机,帮助企业重获新生。衡阳县富鑫基翡翠城住宅项目烂尾近十年,引发巨大的社会稳定风险,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充分发挥重整优势,引入战略投资,推动楼盘复工续建,200多户业主交房办证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加快推进破产案件“繁简分流”,加大破产简易程序适用,仅用时71天审结衡阳县万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案。
放大“延伸效应”,提升服务效能
提出涉企案件立案时强制报告,办理中强制沟通,结案后强制回访的“三强制”工作办法,回访涉诉企业近300家,收集到意见建议和问题反馈48条,并落实转化为8条工作举措,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水平。坚持“用户思维”,院领导班子对点联系企业35家,常态化开展“送法进企业”“法律体检”等活动,深入行业协会、重点企业走访调研、把脉开方,为企业提供精准化、个性化的法律服务。针对涉企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发布典型案例、司法建议等,强化以案释法,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、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。
“营商环境只有更好,没有最好”。下一步,衡阳县委政法委将继续协调政法单位和各职能部门不断探索新方法、新举措,立足职能、对标一流,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档升级,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支撑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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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